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起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2)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 *** 设计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拟派人员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2)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路桥相关专业或园林类工程师。二、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前期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栋二楼第一开标室)。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