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区褚家营路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城东区褚家营路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东区褚家营路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城东区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以东发改工信字【2019】4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褚家营路

        (2)招标内容:对全长317米的褚家营路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结构层更换及路灯灯杆清洗、标志标线等恢复。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1988001001

标段名称:城东区褚家营路维修改造工程

发包内容:对全长317米的褚家营路车行道及人行道路面结构层更换及路灯灯杆清洗、标志标线等恢复,以及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范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计划工期: ***

合同估算价:131.8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需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报告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8)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企业信用被评定为D级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投标无效; (9)项目经理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送的《信用评定等级》为准,非C级半年内、非D级; (10)省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青建筑企业登记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发布。其中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 *** 0日09:00时至 *** 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图纸为:电子版,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自行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3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30,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北区海湖桥北侧,湟水花园小区西门正对面,海西路25—107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城东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东区昆仑路188号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9号楼4单 *** 室

联系人:王志明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qhhmgc@163.com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西川南路支行

账    号:

账    号:63050138360900000039

***

东智尖措 签于  ***  19: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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