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道路出口改造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道路出口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AZCJC2019-8

三、采购人名称: 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2906223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延安市新区北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

传真 ***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道路出口改造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道路出口改造项目(具体内容、数量、规格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载明内容)

项目用途: 道路出口改造项目

采购预算: 433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a、磋商供应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b、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c、磋商供应商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d、磋商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准入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e、磋商供应商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并附网址(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f、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至少1份业绩(2017年--2019年类似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 *** 08:30:00至 ***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4:30:00

2、投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3、开标时间: *** 14:30:00

4、开标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2、开户名称:延安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建行延安分行营业室

4、账 号:61001680031052501104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

附件: 介绍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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