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温泉县湿地保护与恢复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已经由温发改(2018)22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温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温泉县湿地保护与恢复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三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9.43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温泉县城 2.工程规模:道路等配套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建筑企业信息登记报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 10时00分到 *** 0日 20时00分 2.报名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4.资审文件费用:0.00(元)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