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收到投标邀请书的单位(被邀请单位名称):
1、交易条件
本项目长安镇畜禽禁养区内养殖场搬迁拆除工程由绩政办【2017】106号文件要求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发包人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交易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交易。
2、项目概况与交易范围
2.1建设概况:本工程建设地点为绩溪县长安镇境内,主要工作内容为:协助长安镇人民政府到养殖户做搬迁思想工作并签订拆迁协议,养殖场建筑物拆除等。项目预算约42.2万元。
2.2计划工期: *** 前全部拆完。
2.3交易范围:长安镇境内列入本次拆除的36家养殖户,拆除面积约19608.84M2。
2.4标段划分:本次交易共设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已加入2018年绩溪县建筑工程施工类小型供应商库,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交易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派人于 *** (上午8时至11 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 分)到本项目代理单位购买交易文件。
4.2交易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5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发包人: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军 电话 ***
代理机构:安徽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雨 电话 ***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胡珏 电话 ***
绩溪县长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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