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南大街(兴达路-开元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南大街(兴达路-开元路)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邢台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泉南大街(兴达路-开元路)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批投资[2019] 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泉南大街兴达路至开 *** 建设规模:长度1972米,对现有道路进行改造提升,改建沥青砼路面18137平方米、便道19027平方米、水泥砼路面1063平方米、路灯96基,砌筑路缘石及路平石5890米、边缘石2786米、树侧石2779米,铺设污水管1214米、D150涂塑钢管1296米、HDPE管810米、电缆5638米、信号线1200米、电缆保护管15776米,设置污水检查井8个、污水接户井69个、电缆井167个,更换检查井井具480个、雨水口井具96个,安控制柜与照明配电箱各2台、信号灯6套、监控杆9套,建设公交站台360平方米、停车场1362平方米等工程,配套环保、安全、消防、交通标志等设施。2.3计划工期: ***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3.1.2须为:3.1.2.1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3.1.2.2施工资质: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1.2.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3.1.2.4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施工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查询);3.1.2.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存在不良记录且无明确处罚结果,则在评标结果总分中核减5分);(2)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http://zbb.hebjs.gov.cn/;(3)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3.1.2.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3.1.2.7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须为设计单位人员);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8财务要求:近3年(2015-2017年度)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电子彩色扫描件。3.1.2.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和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自招采进宝河北专区(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400-616-6620)获取的招标文件,制作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邢台市曼哈顿商业街1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苑商务大厦A座14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华少瑞 | 联系人: | 田淑英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