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汤池镇2019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陶贾村、大孔村、田铺等三个村)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FJ-2019009-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应城市汤池镇2019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陶贾村、大孔村、田铺等三个村)已由应城市发展和改革局应发改审批[2019]19号、20号、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的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表:

标段

合同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项目投资(万元)

第一标段

应城市汤池镇2019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陶贾村)第一标段

汤池镇陶贾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6 ***

107.051139

第二标段

应城市汤池镇2019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大孔村)第二标段

汤池镇大孔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

227.263641

第三标段

应城市汤池镇2019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扶贫项目(田铺等三个村)第三标段

汤池镇田铺等三个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

6 ***

129.7727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

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为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年度(2015、2016、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须由具有资质的单位对其进行出具)。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该信息由投标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版块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

3.6其他要求

1)拟任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为在职挂靠人员。投标单位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均应为投标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以最近一个季度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证明为证明材料)。

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员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五大员”具有相应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

3)投标人须签署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常驻工地时间承诺书(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附在投标文件格式的“其他材料”中)。

4)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出现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各投标单位只能就本项目1-3标段中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及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24日至20194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503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资料费50.00元。

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项目经理(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两套: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职称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业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留存备查)。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拟任的项目经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全程参加报名及投标活动,不得更换或缺席。

6.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0 元

第二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3000.00 元

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3000.00 元

各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将投标保证金在2019年42517时0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以实时汇款的方式,一次性汇至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不得以其他方式提交保证金;

开户名称: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应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蒲城支行

    号:8201 0000 0002 08223

    号:4025 3521 184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19579:00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城市长荆大道219号)501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应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c.xgsggzy.com)发布。

9.联系方式

     人:应城市汤池镇人民政府

       址:应城市汤池镇温泉路118号

     人:赵贤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应城市新世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应城市城中市场路19号

     人:周小应

       话: ***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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