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文干渠景观改造项目施工一、二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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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任丘市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任发改审字【2019】7号 |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任丘市 | ||||||||||||||||||||||||||||||||||||||||
招标内容: | |||||||||||||||||||||||||||||||||||||||||
任文干渠景观改造项目施工一、二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文干渠景观改造项目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19】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任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任文干渠景观改造项目一标段:苗木种植及绿化养护、水电铺设安装、外购种植土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任文干渠景观改造项目二标段:健步道、广场、停车场硬化铺设,亲水平台、移动厕所、驿站等附属建筑构筑物,标识标线、小品等配套设施建设,外购土方等全部内容,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回复及核对确认后的工程量清单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投标人已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一标段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施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或园林高级工程师(劳动关系为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或《安全生产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园林及相关专业(风景园林、园艺、园林工程、绿化、园林绿化)高级职称证书(劳动关系为投标人)。 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或建筑 *** 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劳动关系为投标人)。 3.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的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第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评审;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2018年度企业依法纳税证明(营业税、所得税、增值税等完税票据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纳税证明); 9.2018年度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项目部主要成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票据或社会保险缴纳地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0.2018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含财务状况说明书),须具有二维码或防伪标记。 1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地点为 任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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