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朝阳县尚志乡人民政府委托,为2019年朝阳县尚志乡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格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单位:朝阳县尚志乡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2019年朝阳县尚志乡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
3、建设地点:朝阳县尚志乡二车户村
4、招标范围:2019年朝阳县尚志乡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工程工程量清单内所有施工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准)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质量标准:合格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9、工期: *** (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和地方沟通协调能力。
2、凡辽宁省行政部门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以前年度参与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不允许参加2019年朝阳县工程投标。
4、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施工方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6、由于朝阳县财政资金紧张、资金不能及时拨付,中标单位必须有施工及资金垫付能力,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7、为了增加我县税收,施工单位需将本项目涉及到的相关税费交到朝阳县税务局。
三、投标报名及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前需自行到项目现场对路基、路面状况等进行勘查,必须到项目建设乡镇就有关路基、排水、路面、项目所在地的施工材料等现场情况进行自行调查,调查后再由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 *** 至 *** (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报名时请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防伪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明书;
(2)授权委托人的委托书、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5月8日9时00分。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县柳城街道郭家村工业园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县尚志乡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朝阳县尚志乡
联系人:侯兴功
电 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
邮编:122000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