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园工程创新创业园智能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创新创业园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创新创业园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管(发改)审发〔2015〕7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软件园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创新创业园智能化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市枚皋路南侧、承德路东侧(承德南路266号淮安软件园北侧)
2.1.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81015.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1537.7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9477.53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多层、高层商务用房和相关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1682.012207万元
2.1.4工期要求:1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05月20日,竣工日期:2019年09月07日
2.1.5 其他: 双方按工程形象进度方式作为付款周期。具体支付的方式和时间:① 本工程施工完工后一个月内支付合同价的30%;②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第一个月内支付本合同价款的3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③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后第12个月末支付至经审计后的竣工结算审定价的80%;④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第24个月末支付至经审计后的竣工结算审定价的97%;⑤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质保期(4年)满复验合格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2.2招标范围:园区智能化基础设施、软件园一期视频监控系统等各系统相关设备的供货、桥架及线缆布放、安装调试、投入运行、技术服务和培训,还包括各子系统的深化设计和集成与控制以及软、硬件设备配置安装工程施工,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6年1月1日(指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时间)以来承担过签约合同价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工程;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提供以下资料(投标文件中应有相应链接或原件彩色扫描件)用于现场查验: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发包方与中标方资金往来银行单据凭证(现金往来视为无效)、招标控制价原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原件、设计院图纸,否则不予认可;
□ 自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5)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中标方必须使用推荐品牌,如因客观条件需变更品牌,须得到甲方书面同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年04月18日 14:30至2019年04月29日 17: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会员系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年04月30日 14: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 | 淮安软件园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阳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淮安市承德南路266号 | 地址: | 江苏省淮安市中天优诗美地东门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左工 | 联系人: | 姜工 |
电话: | *** | 电话: | (0517)83715711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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