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中共雷波县委政法委员会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四川凉山雷波县绿色家园戒毒康复社区建设项目,所属区域:四川-凉山-雷波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中共雷波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雷波县绿色家园戒毒(康复)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雷波县绿色家园戒毒(康复)社区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雷发改经信[2019]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共雷波县委政法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共雷波县委政法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雷波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雷发改经信[2019]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90325013)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雷波县顺河乡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为9969.2㎡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其中主要严管区6780㎡、业务用房2250㎡、设备用房899.2㎡、门卫大门40㎡。项目设计收治戒毒人员380 人,建设内容包括社区居民住房、食堂、图书室等基础设施;社区内劳动生产厂房以及业务用房、医疗站、心理治疗室、会议室等配套基础设施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2.4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 ***

2.6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其 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设计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近3(0-5)年已完成不少于2(0-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3)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4)已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也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5)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 23时59分(不少于五日)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4.2 招标文件获取手续费0元。

4.3 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地点为 凉山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西昌市马水河街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共雷波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址: 雷波县锦城镇宁远街19号

邮编: /

联系人: 余浩

电话: ***

传真: 08346978199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旭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三路2号西物慧鼎8层5号

邮编: 610045

联系人: 曾素宣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

开户银行: /

帐号: /

***

注:(1)招标人应对本招标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招标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以及选择项外,不得有任何的增加或改动,以及《省进一步要求》以外的删减。

(2)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允许(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参加投标的条件,在评标时也不得作为废标处理。

(4)本项目只有一个标段(合同段)的,删除3.3。

条、款、项、目,在同一章内重复或引用的,不再标明“章”的名称,只直接写条、款、项、目,下同。

(5)招标文件中条、款、项、目编号完全一致的,为可选择项(条、款、项、目),招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下同。

(6)1.2、3.2中的选择(□表示可选择项)为单项选择。招标人必须在可选择项中任选其一(对选择有规定的要从其规定)。没有选择的项,删除。是单项选择的,以下都予以注明;注明“单项选择”的要求,下同。

1.2选择自行招标的,“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比选指定媒介四川日报网的项目编号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一句删除。

3.2选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句删除。

没有选择的项后面相应的内容删除,下同。

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下划线后括号内的填写说明可以删除,下同。

(7)《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发布招标文件公告的次日起算,期间开始的日(发布招标公告的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 ,期间届满的日期是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

《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如某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应至少在 *** 及之前。时间不够但招标人确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应延长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日期为 *** ,出售招标文件定为五日,从 *** 就应当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招标文件的日期为 *** 、 *** 、 *** 、 *** 、 *** 。

以日为期间的计算方法是指日历天,并不是指工作日,下同。

相关资料下载:设计、施工总承包(EPC)1个标段的招标文件.bid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