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发包项目综治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招标人涟水县人民政府涟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国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发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涟城街道办综治中心。

2.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8万元人民币,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综治中心服务大厅改造工程。

2.6招标控制价:475509.23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文件处理。

2.7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授权委托人、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和20189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企业提供承诺书)

说明: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

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发包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0412日至201904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02:00-05:10,节假日不休)

4.2报名地点:永兴上御13号楼一单元。电话: ***

4.3报名人要求:(1)投标单位必须入“涟水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并且取得“涟水县政府投资小型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库入库证书”,(报名时出示入库证书,否则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041909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涟城街道办第一会议室。

5.3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为96.5%97%97.5%98%;(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1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5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以得分最高的确定为中标人。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名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得分相等的投标单位现场抽签确定排名顺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涟水县人民政府涟城街道办事处                       

  址:涟漪路19     

联系人:从正雅    

  话: ***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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