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谷科技中心1号生产厂房、2号研发生产楼科技创新超市 精装修改造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谷科技中心1号生产厂房、2号研发生产楼科技创新超市 精装修改造设计已由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高新区发改核字【2013】0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华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电谷科技中心1号生产厂房、2号研发生产楼科技创新超市精装修改造设计2.2项目建设地点:乐凯北大街与北二环路交汇处西北角2.3项目规模:约36405平方米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次招标范围:1号楼和2号楼科技创新超市室内精装修设计(详见发包人要求)。 2.6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 *** 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工或高级室内建筑师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质,详见招标文件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招标公告页面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地点为保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保定市北二环5699号 | 地址: | 复兴西路118号B座三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葛爱菊 | 联系人: | 赵倩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zzdl3106002@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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