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拟建的
1.2.1 工程建设地点:大埔县茶阳镇、湖寮镇、枫朗镇。
1.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工程防治水土流失面积 12km2,治理崩岗
1.2.3 计划建设工期为 180 日历天。
1.2.4 招标范围:梅州市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大埔县革命老区及原中央苏区崩岗治理一期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1.3.1
1.3.2
1.3.3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申请人取得投标资格后,所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若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必须满足:
1.3.4
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附二代身份证、相应资格证或岗位证书、职称证(如有)及所属单位近半年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社保管理部门盖章,并提供查询路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报名提供的人员资料须与投标一致,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5投标人2016年1月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
1.3.6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提供审计机构相关证明资料
1.3.7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3.8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
1.3.9由于本招标项目施工比较紧迫,为能在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如期开工、按时、按量完成施工任务,并为杜绝挂靠行为,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须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建造师注册证原件、职称证或资格证原件和社保证明资料(社保时段为
1.3.11
1.3.12
1.4.1
1.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按本招标公告“
1.4.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大埔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地
联 系 人:范先生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联 系 人:蔡工
工程名称 | 梅州市2019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大埔县革命老区及原中央苏区崩岗治理一期工程 | |||
踏勘时间 | 2019年 月 日 时 分 | |||
签到地点 | 大埔县(项目现场) | |||
拟投入项目组人员签到 | ||||
项目负责人(签名) | 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名) | |||
施工员(签名) | 专职安全员(签名) | |||
招标人确认意见 | 符合 □ 不符合 □ 招标人(盖章) 2019年 月 日 注:经招标人确认符合的在□栏内打√,不符合的在□栏内打× | |||
备 注 | 1、根据项目情况,在报名前需由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携带人员相应的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人处签到并踏勘现场。 2、此表一式二份,招标人、投标人各执一份。 3、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 |||
![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endif]-->!--[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