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凉市灵台县2019年西大街南片区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平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平发改投资[2018]5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级自筹,项目业主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凉市灵台县2019年西大街南片区老旧住宅楼棚户区改造项目(施工)

2.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位于平凉市灵台县城区,东至南大街,西至财政街,南至环城路,北至西大街,涉及电影公司住宅楼、灵都大厦、人行12号住宅楼、原设计院住宅楼、工商局住宅楼、电信局住宅楼、饮食服务公司1号家属楼共8幢,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住宅楼改造.

维修屋面防水5477平方米,更换屋面落水管1416米;新建外墙保温15309平方米、外墙真石漆14359平方米;维修楼梯间墙面4779平方米,改造楼梯间窗户134平方米;更换楼宇给排水管道3674米,供暖分户计量改造245套(户);维修散水及台阶983平方米。

(二)小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安装楼宇门禁系统245套(包括单元防盗门改造),改造室外给水管网555米、污水管网1149米、供暖管网963米;修建地沟656米,修建化粪池7座;新建道路4660平方米、渗水砖77平方米、生态停车场513平方米,安装庭院灯24盏,埋设电力线路384.04米,修建铁艺大门6座,拆除并新建围墙384.04米,拆除混凝土地面4660平方米。

3.项目概算约为:1326.89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概算约为414.3万元;第二标段概算约为432.63万元;第三标段概算约为479.96万元)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5.招标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内全部工程内容。

6.资金来源:拟申请中、省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县级自筹。

7.计划工期:总工期14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5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930日。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确定三家中标单位。

第一标段为:灵都大厦及配套的室外附属设施改造;

第二标段为:电影公司家属楼、人行1号住宅楼、人行2号住宅楼、原设计院住宅楼,各楼配套的室外附属设施改造;

第三标段为:工商局住宅楼、电信局住宅楼、饮食服务公司1号住宅楼,各楼配套的室外附属设施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注册在本企业人员。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为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同一项目经理在其它中标项目施工期内不得对本项目投标报名;若投标企业对多个项目同时报名,每个建造师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4.省外建筑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前须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手续(具体要求详见甘建建〔201620号文件),并提供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本人,省外企业建造师须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国家 *** 建造师)必须到达开标会议现场。

5.所有投标人报名成功后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至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信息登记,拟投入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检)员人员信息,未上报人员信息、未通过系统锁定的企业和未取得《甘肃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410100000秒至20194151000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plsggzyjy.cn)进行网上报名(首次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具体登录方式详见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关于增加电子交易系统用户登录方式的通知》。)

2.投标企业请于2019410100000秒起登录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凡成功报名并决定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于20194241800分前将《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投标人规范投标承诺书》(以上资料均提供原件一式两份)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等原件交至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平凉市崆峒区金浩酒店419室),逾期未交者后果自负并视为自主放弃投标资格。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要求,并决定是否下载招标文件和参加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94309:00整,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保证金缴纳及要求

户名: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621 0201 8309 1000 1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平凉分行营业部

开户行地址:平凉市崆峒区兴北路中段甘肃银行平凉分行办公楼(绿地广场甘肃银行大厦一楼营业厅)

1.投标人必须从单位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时登记的单位名称及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所投标项目标段对应的投标“登记号”,每个标段对应的投标“登记号”为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发送至投标人手机短信中的8位数字的投标“登记号”。

3.投标人投两个及以上标段的,应按每个标段逐笔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对应标段的投标“登记号”。

4.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凡参与该项目报名的企业必须在报名时填报清楚所投标段、联系电话,因投标人失误而导致相关信息填写错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2.禁止投标人出借、挂靠资质投标,围标串标,一经发现,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造成的违法行为和不良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灵台县东大街004

联系人:杜海鹏

  话:

监管部门:灵台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址:灵台县政府服务大厅

联系人:曹 艳

  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华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凉市崆峒区金浩酒店419

联系人:史志成

  话: *** / ***

  箱:33813888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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