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已由尤发改基【2018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国债补助和地方政府补助 ,招标人为尤溪县人民检察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尤溪县西城新村联建村后坑地段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尤溪县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及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0609平方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249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0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3.5%,绿地率30%, 项目主要建设技侦大楼1幢,其中:裙楼为全县党员干部反腐败警示教育基地;主楼为技侦大楼,共10层。本次招标投资总额:人民币 5109.11 万元。

2.4计划工期:

2.4.1 计划工期:本项目的总体建设工期为2年。

2.4.2 工程设计时间要求: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50日历天。

2.4.3工程施工时间要求:施工总工期为482个日历天,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计。

2.4.4工程勘察时间要求: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阶段的需要。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范围包括:为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②设计范围包括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地基基础、挡墙边坡、建筑、结构、建筑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暖通、消防、智能化、电气、防雷、电梯、人防、绿色建筑、土壤氡检测、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夜景照明、室外总体及绿化景观和钢结构、幕墙(如有时)、配电房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图预算编制。成果需经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其中,勘察成果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通过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相关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②施工范围包括:三通一平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招标人有另行约定材料除外)。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要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城建备案及保修期完成等。

2.6质量标准

2.6.1勘察、设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顺利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2.6.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3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和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并同时具备: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不低于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不低于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高级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类)技术职称。熟悉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项目总负责人经验要求: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应当承担过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承担过大中型工程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代建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项目代建项目或施工项目必须是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

大中型工程指: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中的大中型“一般公共建筑”

3.4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项目总负责人符合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设计负责人。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总负责人符合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注:若投标人具备设计资质应配置人员为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以中标后按规定配置;若投标人具备施工资质应配置人员为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可以中标后按规定配置。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9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

2)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3)投标人未被住房城乡建设主管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黑名单信息为准)。

4)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不包括其分支机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4  4  日至20194  11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或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他资料(立项、项目地形图、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平面图)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 5 6 8     30分,地点为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水东紫阳大道1-79号)。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应持注册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上述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拾万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银行保函(根据明建筑[2017]96号:银行保函应是建筑业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或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获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许可开展保函业务、营业地在本市的金融机构,包括各商业银行的分行、支行,不包括银行分理处、储蓄所));(3投标人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4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须经中国银保监会或原中国保监会批准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且在尤溪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截止时间:①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7时之前提交②其余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    尤溪县建设街           ,邮编:365100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郑美利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23幢梅列建行3   ,邮编:  365099  

电话: ***   传真: 

联系人:       池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尤溪支行 

帐户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424 759 264 423   

交易中心名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水东紫阳大道1-7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尤溪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建设西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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