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雅居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园雅居工程洪农房办发[2019]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淮安洪泽湖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洪泽区朱坝街道西南曹庄村境内,宁涟 *** 公路东侧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22.4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7.83万平方米、总户数457户(其中一期:约3.11万平方米、180户,二期:约4.72万平方米、277户),低层二层及三层砖混结构,同时配套建设供电、供水管网、燃气、通讯、消防等公用工程以及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等配套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18896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450日历天。

其中,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

      施工工期:一期180日历天,二期2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分别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5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确保建设项目验收合格率达100%,达到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要求由总承包单位对整个田园雅居小区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图审等)、物资采购、施工、配套设施直至竣工验收备案、整体移交、档案移交及保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含)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级(含)以上施工资质(施工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4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2)施工业绩:自20154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1)和(2)业绩时间均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依据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三种资料(不限一种资料)只要能载明类似工程的金额即可。如果以上资料载明的类似工程金额不一致时,以业绩高的为准。

   3)设计业绩:自20154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建安费或投资额在1100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81万元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设计成果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提供的设计成果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3.3.220174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20184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20191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20144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文件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被锁定的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企业,自锁定之日起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87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08日至 20190415日,每日上午08 30 分至 11 30 分,下午14 00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及类似工程业绩资料,联合体投标的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042909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开标室(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采用“评定分离”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及淮安市洪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zztb.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洪泽湖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  址:洪泽区东三街62#

    编:                                    编:

联 系 人:韦洋洋                          联系 人:刘辉

    话: ***                          话: ***

电子邮箱:465888996@qq.com                电子邮箱: *** @qq.com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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