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鸡泽县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9年鸡泽县财政扶贫资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鸡发改以招标核字[2019]2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鸡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鸡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鸡泽县2.2 建设规模:24个行政村。2.3 计划工期: ***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5 工程质量:合格。2.6 标段划分:第一标段:鸡泽镇魏青、王青村小街巷便道砖铺设工程施工;第二标段:鸡泽镇小韩固街道硬化、巷道硬化及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双塔镇柳林口街道硬化、巷道硬化及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四标段:双塔镇东三陵村街道硬化及田间路硬化工程施工;第五标段:双塔镇南三陵村巷道硬化工程施工;第六标段:曹庄镇刘信堡街道硬化、沥青路面及褚庄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七标段:曹庄镇刘信堡田间路硬化工程施工;第八标段:浮图店乡柏枝寺一村街道硬化及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九标段:浮图店乡柏枝寺一村巷道硬化工程施工;第十标段:浮图店乡柏枝寺三村街道硬化、田间路硬化及排水沟工程施工;第十一标段:浮图店乡柏枝寺三村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十二标段:浮图店乡焦佐营村巷道硬化工程施工;第十三标段:浮图店乡焦佐营村街道硬化及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十四标段:吴官营乡逄官营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十五标段:吴官营乡叶官营街道硬化及排水沟工程施工;第十六标段:吴官营乡八家寨村街道硬化工程施工; 第十七标段:吴官营乡八家寨村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十八标段:风正乡七一巷道硬化工程施工;第十九标段:风正乡牛庄村小街巷便道砖铺设及田间路硬化工程施工;第二十标段:小寨镇小寨镇村巷道硬化及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二十一标段:小寨镇小寨村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二十二标段:小寨镇西慕堡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二十三标段:小寨镇刘马昌小街巷便道砖铺设及便道铺设工程施工;第二十四标段:浮图店乡普高村巷道硬化工程施工;第二十五标段:鸡泽镇王青亮化工程施工;第二十六标段:鸡泽镇马坊营村亮化工程施工;第二十七标段:双塔镇东三陵村、曹庄镇杨曹庄村、曹庄镇刘信堡及浮图店乡柏枝寺三村亮化工程施工;第二十八标段:吴官营乡逄官营、叶官营亮化工程施工;第二十九标段:吴官营乡八家寨村、风正乡北风正村、牛庄村亮化工程施工;第三十标段:小寨镇小寨镇村亮化工程施工;第三十一标段:小寨镇小寨村亮化工程施工;第三十二标段:小寨镇西慕堡、刘马昌亮化工程施工;第三十三标段:鸡泽镇、浮图店乡、吴官营乡工程监理;第三十四标段:风正乡、双塔镇、曹庄镇、小寨镇工程监理。注:各标段具体位置、工程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至二十四标段: 3.2.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 3.2.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二十五至三十二标段: 3.3.1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或输变电专业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 3.3.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三十三标段至三十四标段: 3.4.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4.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7因项目工期短、任务重,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按标段顺序前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至多中其一个中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26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 09:30,地点为 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26层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1、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近半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4.2.2、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 4.2.3、一至二十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半年社会保险证明及该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二十五至三十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及该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三十三至三十四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监理工程师证书及近半年社会保险证明。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鸡泽县人民东路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26层2602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6000 |
联系人: | 李玉泽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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