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晓月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晓月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经清发改【2017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清丰县教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就绪,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丰县晓月路小学室外配套工程;

2.2 招标编号:HC-PYZB-2019-004

2.3 建设地点:清丰县;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5
建设内容:大门、泵房、围墙、道路等;
2.6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2.7
投资金额:约600万元;
2.8
期:60日历天;
2.9
质量标准:合格;
2.10
共划分一个标段(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中级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网上真实有效的可查询网址为准);
3.4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并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网上真实有效的可查询网址为准);
3.5
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必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
3.6
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
3.7
业绩要求:201611日起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合同价格不低于500万元,时间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进行网上查询,查不到的按无效标处理,附中标通知书、从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下载一份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3.8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e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网页截图)。
四、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领取方法: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0404—20190412日登录濮阳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ztb.pyjsgc.com)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五、资格申请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04260900分;
5.2
递交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4室(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6.1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整)

6.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相应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若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正确分配保证金,则按未递交保证金处理。

七、信息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教育局

联系人:武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清丰县政通大道中段路东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 ***

地址:濮阳市中原路与大庆路交叉口西南角邮政大楼六楼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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