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灵寿县塔上镇刘家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HBPC-T019107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LSX-190319-02
所属行业:其它
所属地区:石家庄灵寿县
招标内容:
1、招标项目名称:灵寿县塔上镇刘家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HBPC-T019107
3、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塔上镇刘家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由灵寿县人民政府以灵政函【2019】12号立项,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灵寿县塔上镇刘家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2)建设地点:塔上镇刘家村
(3)项目规模:总规模19.6725公顷,新增耕地15.1766公顷、农田水利、田间道路。
(4)招标范围: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工期:一年
(6)资金来源:县级投资
二、报名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9日,每天上午9:30--11:30时,下午14:00--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
(4)施工资质证书副本;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专业为建筑工程 *** 或市政公用工程 *** 或水利水电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代理人身份证和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报名的需提供法人证明书)。
3、招标文件每套8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9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灵寿县政务服务中心)
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4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地产市场交易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灵寿县人民东路147号
招标代理:河北培初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芹
联系电话: ***   *** 2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A段办公楼416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