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衡阳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已由湘自然资增减挂[2019]6号、湘自然资增减挂[201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招标人为 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招标公告已在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欢迎具备投标资格的单位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衡阳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2.2项目编号: HNZT-2019HY-05
2.3建设规模:
项目拆旧区涉及大安乡、岣嵝乡等23个乡镇,建设用地20.2948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20.1309公顷,废弃采矿用地0.1639公顷,复垦后,新增农用地20.2948公顷,其中水田4.7707公顷、旱地9.2690公顷、林地4.9413公顷、其他农用地1.3138公顷;
项目拆旧区涉及板市乡、关市镇等15个乡镇,建设用地33.2219公顷,其中农村居民点用地7.5353公顷,废弃采矿用地25.6866公顷,复垦后,新增农用地33.2219公顷,其中水田10.9299公顷、旱地16.2622公顷、林地3.0196公顷、其他农用地3.0102公顷。
2.4计划工期:各标段均为 120天(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土资源部《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和《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及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 6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实行公开招标,每一家潜在投标单位只可以参与一个标段投标,否则不予受理。
招标范围包含项目所在地的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路桥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等。
项目 名称 | 标段 划分 | 标段名称 | 合理定价 (元) | 评标办法 | 招标对象 |
衡阳县2018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项目
| 一 | 西渡栏垅樟树洪市曲兰大安工程; 洪市镇、曲兰镇、西渡镇工程 | 191.52万元 | 综合评估法 | 面向社会 |
二 | 台源渣江三湖溪江金溪长安工程; 樟木集兵板市杉桥岣嵝界牌石市工程 | 164.41万元 | |||
三 | 岘山井头关市金兰演陂库宗工程 | 194.58万元 | |||
四 | 关市镇、金兰镇、库宗桥镇、演陂镇工程 | 168.39万元 | |||
五 | 三湖镇、台源镇、渣江镇工程 | 355.67万元 | |||
六 | 岣嵝乡、杉桥镇、石市镇、樟木乡、板市乡工程 | 151.45万元 |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有承接工程所需要的经济、技术实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持有 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期内),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的技术职称;
3.6投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7拟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最近6个月(2018年10月-2019年3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中标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施工单位必须签订合同;原则上,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15个工作日内必须进场施工。
3.9依据五厅局联合下发《湘国土资发[2011]32号》文件规定,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由招标代理机构将所有中标及备选的施工单位名单抄送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报当地纪委、检察院对中标单位企业进行核查,发现有违法违规及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3.10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申请人、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 1 月 1日以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上查询截图);
3.12投标单位能保证及时提供本项目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其数量和品种应能满足本项目工程主要的施工作业要求;能够提供为按时完成本项目工程所需的各类技术人员;保证及时进场施工;
3.13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4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方式;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叁万捌仟元整,二标段叁万贰仟元整,三标段叁万捌仟元整,四标段叁万贰仟元整,五标段柒万元整,六标段叁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其他资料费每套600元,均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
6、评标办法、开标时间及地点:
6.1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2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相应开标室,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亲临投标地点和开标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衡阳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管。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衡阳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衡阳县西渡镇
联系人:胡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华雅国际财富中心906室
联系人:刘先生、罗女士
电 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