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0329 

 

资格预审公告

 楚州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州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18]69的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楚州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楚州中学新校区一期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区楚州大道东侧、南环路南侧。

2.1.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总面积约119810m2,具体内容为:3栋教学楼、1栋科技信息艺术中心、1栋行政中心、教学连廊、体育馆、礼堂、展馆、食堂、6栋宿舍楼,其它所需要的配套设施等。(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总造价约3.5亿元

2.1.4工期要求:60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5月,竣工日期:20211

2.1.5 其他:

2.1.6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等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

2.3付款方式:按3:3:1:2:1方式支付,第一次付款,工程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至合同价的30%;第二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30日内付至合同价的60%;第三次付款,工程交付满12个月后付至结算审定价的70%;第四次付款,工程交付满24个月后付至决算审定价的90%;第五次付款,工程交付满36个月后付至决算审定价的97%,扣留3%质保金,待相关保修期满后无息退还。

2.4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4日内,中标人需缴纳工程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40%的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无息退还剩余的60%履约保证金。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1.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 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1.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4本项目不得有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行为(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1.6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并提供企业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7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且取得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原件扫描件上传到电子预审申请文件中。

3.2.1提供项目负责人20181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2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身份证、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81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无。

3.4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⑦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本区域内承接工程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⑧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企业有关证书在年检,需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90329日至20190404(投标人必须在以上时间段下载资格预审文件,20190404后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将不予认可)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1904109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淮安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楚州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淮安区育才路33             址:淮安市淮安区国际商城A36

    编:223200                         编: 223200 

联 系 人:朱校长                     联 系 人:纪 俊、甘士琴

    话: ***                     话:

    真: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19  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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