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昌吉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风雨操场、多功能厅工程已经由昌市发改地字[2018]1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项目代建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昌吉市第十中学建设项目-风雨操场、多功能厅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85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中共昌吉回族自治州党校委员会南侧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12231.68平方米。其中风雨操场4544.74平方米;多功能厅7686.94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从 *** 16时00分 到 *** 12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16:00至,下午至12:30 2.领取方式: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1500.00(元) 六、其他说明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6:00时- *** 12时30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2、报名的同时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CJ20190079,投标保证金80 *** 、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不得以现金等形式缴纳。账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昌吉州建国西路支行;银行行址:昌吉市延安南路派出所旁;开户账号:65001620400052502518;开户行行号:105885000041。 4、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施工 *** 16:00时- *** 12时30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彩色复印件一份,基本账户备案登记表两份(此表下载地址: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地图—昌吉回族自治州网站—下载中心—更多—昌吉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登记的通知)(仅限于首次参与昌吉州投标)、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投标保证金也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必须由投标单位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开出,并在施工 *** 12时30分前持银行保函(正本和副本)到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超过时限视为报名无效。 7、采用电汇或网银转账、银行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或投标保函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9、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下载招标文件链接,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 16时— *** 12时30分,施工招标文件费1500元/份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