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人民法院室内装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绥阳县人民法院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已由绥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复[2010]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阳县人民法院,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绥阳县洋川镇;
2.2建设规模:室内装修工程范围:综合大楼总建筑面积9500平方米。其中立案用房550平方米;审判用房5220平方米,执行用房220平方米;审判配套用房1080平方米;辅助用房970平方米;其他用房1460平方米等。本次招标只对室内装修工程进行招标,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2.3装修总投资约:634.56万元;
2.4计划工期: 3个月;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界定的范围。
2.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免费发布,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文件等招标相关资料自2019年3月30日起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外网(http://ggzyjy.zunyi.gov.cn/)下载,无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单位全部知晓已经公开发布的所有事项。
4.2各潜在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4小时前(若截止时间延期相应顺延),登录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免费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
4.3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均以此公告的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网址http://ggzyjy.zunyi.gov.cn:88/ZYHY/。
5.2 逾期系统自动,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绥阳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绥阳县 | 地 址: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航天罗庄6栋403 |
邮 编: | 邮 编:563000 |
联 系 人:谭先生 | 联 系 人:冯飞云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 子 邮 件: |
监督单位:绥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