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厂特色商业街项目施工二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厂特色商业街项目施工已由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以大审审批【2019】0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主要包括村客厅、村委会立面改造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施工企业。资质,类似项目是指:2016年3月至今日已完成总投资额 563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地点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大厂高新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内西门二层)。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大厂县大厂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A座1411 |
邮编: | 06520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马艳平 | 联系人: | 赵丹丹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hbfzxmb@163.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河北方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账号: | 无 | 账号: | 13001618801050501654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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