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十里铺乡北小留村等十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一至十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平县十里铺乡北小留村等十四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平县十里铺乡北小留村等十四个村2.2 建设规模:项目区域内高标准农田,工程内容包括田间道路工程等。2.3 计划工期: ***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各标段工程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5 工程质量:达到规划设计要求。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第一标段:北张固村、后堤上村、前提上村、秦庄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874327.84元。第二标段:后堤上村、闫小寨村田间道路施工、标志牌,招标控制价910080.98元。第三标段:后堤上村、前提上村、油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062756.90元。第四标段:闫小寨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802051.24元。第五标段:前提上村、油村、秦庄、南张固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074130.54元。第六标段:油村、北小留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926892.64元。第七标段:北小留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263017.94元。第八标段:南小留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033552.00元。第九标段:南小留村、北小留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095976.08元。第十标段:南小留村田间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994210.52元。注:各标段具体位置、工程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供应)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 因项目工期短、任务重,同一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同一个投标人只能中本项目其中的一个标段,也不能兼中其他项目(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包括四个项目)的标段。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30,地点为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1 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持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开户许可证等。 4.3 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 未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首页点击“市场主体登录”办理申请注册相关手续;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隆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广平县建设路中段北侧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26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高先生 | 联系人: | 王先生 |
电话: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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