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工程长兴段“小三改”工程(马家边村下岗口)
施工[招标公告]
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工程长兴段“小三改”工程(马家边村下岗口)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和平镇马家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和平镇马家边村,由于申嘉湖高速公路建设,需对该区域内沿线道路及排水进行改建;本次招标涉及路线共3条,全长约495m,招标范围为:路基、管涵排水工程等。工期45日历天。项目总价约1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项目经理证书或公路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投标人须为《2019年度长兴县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优秀承包商名录库》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0日,每日下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1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等及上述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社保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发包公告在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马家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金主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6298661)
长兴县和平镇马家边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长兴县和平镇招投标中心
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