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主城区东兰组团污水收集接入管网改造工程(施工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18]7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有投资,招标人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主城区东兰组团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共新建雨污分流管道长5680米,疏通管道25883米,其中: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管道长3890米,疏通污水管道长10219米;新建雨水管道长1790米,疏通雨水管道长15664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市政公用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0.4.3 *** 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本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的10.4.3 *** 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本项目不适用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2406362(含暂列金686400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规定,列入黑榜的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我省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主导或控股)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9:00:00 *** 18:00:00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8.0.0.05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09:00: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万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转账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应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宁德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48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ningde.gov.cn/ztzl/ndsggzyjyz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正大路8号统计信息大楼三至七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东湖豪门3号楼205-1,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1030158729@qq.com

电话:,传真:

联系人:钟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

联系电话:400928009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联系电话:

 

附件: 招标正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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