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CZGC-1902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龙村回迁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标段)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以长经内资字【2012】4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计划投资 (万元) | 供货期、安装期 | 建设规模 | 招标范围 | 供货、安装地点 | |
安龙村回迁楼建设项目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一标段) | 648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 全部供货至现场; *** 全部安装及验收完毕,共计 *** | 24部电梯,客梯均为12层12站 | 电梯(含无线五方对讲系统)的全部设备和材料、安装、调试、验收与售后服务 |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国道102以东,北区丙十街以西,规划路以北,北区乙二街南。 |
2.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新《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及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企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是中外合资电梯生产企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有一项。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19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持以下证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4)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第二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人:刘航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与深圳街交汇虹湾国际15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李博
电 话: ***   *** 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