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木龙岕12号、14号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林场危旧房改造项目三期(木龙岕12号、14号楼)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木龙岕林区12号楼及14号楼,一层、建筑面积约231平方, 砖混结构,主要内容为:多孔砖实砌,木结构琉璃瓦屋面,钢质防盗门,铝合金窗带纱,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外墙面真石漆涂料及窗下墙面砖,内墙面水泥砂浆粉刷白色乳胶漆二道饰面,水泥砂浆地坪,木龙骨塑料扣板吊顶,安装预埋管道,电线,灯具配电箱、给排水管道等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建设地点: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木龙岕林区。

1.2招标范围:实施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项目总投资约42万元。计划工期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2.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2.5投标人须为长兴县法定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库内企业,库外企业无参与资格。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长兴天羽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长兴县中央大道2777号格兰国际广场A座2503室)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省内企业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传真)、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及保证金递交至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保证金,招标人一律不予受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亲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并在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给现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验、核实并留存,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兴天羽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长兴县永绿林业发展中心

长兴天羽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