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

交通疏解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标单 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期:2019年3   

 


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交通疏解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8934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及已落实资金来源,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现对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交通疏解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交通疏解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四、项目概况: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包括白云区江高镇巴江河以东(江高片区)和人和镇流溪河以西(人和片区)两片区域,共新建污水管道25.8km,管径d500~d2400,以及人和2#泵站工程。本次招标服务范围包括:江人路、建清街、广花三路、夏花三路、江福路、大田南路、田南路、秋鹿路、巴江东路、环镇路路段的工作井、接收井、检测井以及明挖方式施工的区域进行围蔽施工,施工期间交通疏解、恢复原有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含远端分流交通、外围交通疏解、压缩现状车行道路数目或车行道宽度,修建临时便道。(具体详细招标范围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招标内容: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交通疏解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招标控制价:27020821.71元人民币。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2019 3  2   00 00 分至 2019325 日10 40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9年 325 09 时 40 分,截止时间:2019年 325 10  4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9开标室 。

3、开标时间:2019325 10  40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09开标室  

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工程量清单以PDF版本为准,其他格式仅供参考)。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2、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下资料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4)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3、投标担保4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 *** 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 *** 注册建造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9、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条内容进行评审)

10、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

注: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1.2.2条,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合格条件第8项的诚信档案取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企业库内的信息)。其中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的, *** 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则不取自企业库。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以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为依据,且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上传件,确保各项上传件的有效性。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十七、特别提示

1.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1年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2.关于履约评价监督管理

针对广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水投集团”)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建设项目,市水投集团及广州市净水公司将会对中标单位作出履约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直接运用于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中。

 

 

招标单位: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932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的制度并完成工资支付,切实落实《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中的各项规定。我公司对实名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发改〔2018〕934号).pdf

交通疏解招标公告.doc

交通疏解招标文件.doc

江高交通疏解-图纸.rar

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交通疏解工程施工市政建设(供排水部分)工程标准施工合同范本-交通疏解项目.rar

江高净水厂配套主干管网工程、人和2号泵站(扩建)交通疏解施工.x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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