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星街(东环路-高速公路)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星街(东环路-高速公路)道路改造工程已由沙河市行政审批局以沙审批招标核【2019】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沙河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道路全长1450米,原路面宽9米局部挖补沥青罩面,栽植行道树,在预留位置安装路灯等内容。招标范围为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最高限价: 7194035.92元,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00至 *** 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00时至12:00: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在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0日内寄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09:00,地点为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沙河市太行街 | 地址: | 安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双创科技中心C区4层 |
邮编: | 054000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刘勇 | 联系人: | 职慧云 |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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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