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DB-2019-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埔县镇级填埋场整治工程二期项目,已由 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埔发改[2018]297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为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除省级专项资金外,其余不足部分县级财政拨款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包括5座镇级填埋场,分别为茶阳镇填埋场、大麻镇填埋场、高陂镇填埋场、西河镇填埋场、洲瑞镇填埋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垃圾堆体整形及边坡稳定系统、防渗系统、雨污分流系统、填埋气体导排系统、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等。

2.2 招标范围:市政安装工程(按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3 工程地点:大埔县茶阳镇、大麻镇、高陂镇、西河镇、洲瑞镇。

2.4施工工期:100个日历天

2.5 预算造价: 18741440.02

2.6 承包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固定单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允许独立体投标或满足资质要求的不同法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同时具备多项资质,但联合体组成单位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包括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须由具备以下第(1)的企业作为牵头人。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人员资质要求:

1)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证书 (省外企业的注册建造师须是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市政相关专业指:市政工程、给排水、市政路桥、道路工程、市政给排水、路桥工程、市政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给水排水、给排水工程园林、园林工程、园林绿化、园林建筑绿化、绿化林业等专业。

3)拟派的项目环保工程师:须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指: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保护等。

4)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项目环保工程师由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单位委派。

投标人或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已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 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

投标人或联合体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自201881日至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处罚。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  报名表;

(2)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各方提供);

4.2请于20192  22  20192  月 28 日期间,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9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5.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3  15 日 上 午9:30 时,提交到 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大埔县建设工程交易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项目负责人及被授权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备查)准时参加。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可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埔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盖章)

  址:梅州市大埔县湖寮镇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

联系人:刘先生电  话:

 

招标代理(盖章):大埔县建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大埔县虎山路246号建设大厦9

联 系 人: 蓝 工  联系电话:   传真: ***

 

20192  21

 

 

 

附:          

大埔县镇级填埋场整治工程二期项目

投标报名表

 

  报名顺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全称)

 

法定代表人

 

拟投入          项目负责人

 

被授权人

 

资质类别

 

资质等级

 

公司办公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人电子邮箱

 

提交资料清单

备 注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的地方打√)【以下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附: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受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盖章、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其自行协定。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

 

 

成员一名称(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大埔县镇级填埋场整治工程二期项目(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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