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第二施工段-二标段(红星大街K1+100K2+000)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绥发改发【201722号、绥发改发【20183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绥滨县华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地方匹配,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绥滨县华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红星大街道路(K1+100~K2+000),原有路面宽9米,两侧各加宽2.5米至路面宽14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2计划工期共13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904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0831日。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红星大街

2.4本项目分为十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红星大街道路(K1+100~K2+000),原有路面宽9米,两侧各加宽2.5米至路面宽14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配套人行道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照明工程等(最终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工作内容的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

2.7招标控制价:9029029.5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满足以下要求。

3.2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2016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并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业绩要求:拟参加本项目的单位需具备类似概况工程业绩。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完成日期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相关佐证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网上页并提供相关查询网址、施工合同及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且上述佐证材料缺一不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名,具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工长)资格证书,省外提供施工员证书;质量员:1名,具备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人员(质量员)资格证书;安全员:1名, C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以上人员要求除安全员外,其余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查询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理人及授权委托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行为,并提供带有投标人公章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被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及联动机制名单中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

3.8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拟投标企业"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10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最多可针对本项目十一个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登记,不得兼投。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均以黑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的投标登记先后顺序为准)。

3.1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902200900分至2019022509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自行在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ztb.hljjs.gov.cn/)报名,报名时限:201902200900分至201902250900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名的企业,投标将被拒绝,黑龙江工程招标网录入的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4.2招标文件500/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4.3 图纸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中心”下载。

4.4 清单资料可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处”下载,清单编制时请使用广联达电子投标编制工具(正式版)进行编制。

4.5 潜在投标人应在201902250900前通过在线下载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并在开标现场递交所有投标文件的文件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电子版(.TBS格式文件)和资质审查原件。“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03121000分,现场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03131000分,开标时间为2019031310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各单位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须在现场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中要求开标现场递交的所有投标文件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电子版(.TBS格式文件)和资质审查原件递交至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逾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建设网-黑龙江工程招标网(http://ztb.hljjs.gov.cn/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hljggzyjyw.gov.cn

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gggzyjyw.org.cn/)上发布。

8.开标方式

8.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8.2未按规定在交易平台上传工程量清单的或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黑龙江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的,或者上传的工程量清单和递交的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内容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绥滨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话:

招 标 人:绥滨县华祥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10委外事办住宅综合楼

    话:

电子邮件:61066966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话:

电子邮件:zhengxinyizu@163.com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

    

                                       

2019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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