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福建省凌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福建省元旭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福建省鼎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福建省昊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一、邀请比选条件说明
诏安县秀篆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修缮工程项目业主为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委托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比选代理单位,本项目现已具备建设条件,根据比选、招投标法相关法规、制度邀请比选确定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人 (项目业主):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诏安县秀篆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修缮工程
3、建设地点:诏安县秀篆镇
4、工期: ***
5、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诏安县秀篆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修缮工程;预算审核价为229819元,详细的以比选人提供的施工图、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有关修改或补充文件为准(具体详见图纸)
6、建设资金:已落实
三、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本比选项目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1人,等级: *** 或以上(含有效的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件规定),专业:建筑工程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专业:建筑工程称:中级工程师及以上;安全员1人,安全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C证。上述人员应具备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4)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比选文件规定。
(5)以上证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四、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比选文件的获取时间:比选文件1份200元,比选申请人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 0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诏安县闽粤综合市场4栋10号店面)。
4.评标办法
购买比选文件以及相关资料。
(2)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比选人递交比选保证金:
= 1 \* GB3 ① 比选保证金截止时间: *** 15:30时前(含);
= 2 \* GB3 ② 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小写:¥4000元整)
= 3 \* GB3 ③ 比选保证金形式:于本项目规定的开选时间之前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未中选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选单位于施工合同签订完后 *** 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选人法(K=10%)
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229819元,发包价为贰拾万陆仟捌佰叁拾柒元壹角整(小写:¥206837.1元)
六 、比选开选会
1、比选时间: *** 15:30时
2、比选地址: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3、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于 *** 15:30时以前密封递交,
地址: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邀请比选公告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秀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 ***
代理机构:浙江兴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诏安县闽粤综合市场4栋10号店面,
电话: *** ***
联系人: 小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