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西航道大坦沙岛堤防安全隐患整治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西航道大坦沙岛堤防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大坦沙岛

2、 项目规模:通过对大坦沙岛堤岸的加高加固,提高区域的防洪(潮)能力,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堤段,提高堤岸的安全性。大坦沙岛珠江堤防设计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堤防等级为1级。本项目投资估算4920.42万元。

3、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4 、计划施工总工期:8个月

5、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5.1工程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隐患探测、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

5.2工程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编制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含工程量清单编制)、现场指导与监督、配合编制竣工图等工作。

5.3工程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修等。

6、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087.44万元。其中:勘察费(含隐患探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212.97万元;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费)最高投标限价109.07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765.40万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73.24万元为非竞争性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4.1施工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2)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类别中任意1类施工总承包 *** 资质和其中2类施工总承包 *** 资质,即可承接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4.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 *** 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河道整治和城市防洪)专业 *** 资质。

4.3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 *** 资质。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要求:

5.1对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报名时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报名后,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将被锁定,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5.2对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的要求:

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由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派出)须具有水利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以上,为在职人员。

5.3对投标人拟派的专职安全员的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派出)拟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4上述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近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6、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施工单位、一家勘察设计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并按照招标公告附件3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注:8.1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8.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承接施工任务的成员单位(指联合体牵头方)为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8.3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

9、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本招标公告附件3的要求,做出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的承诺。

10、投标报名前,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牵头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提供网页页,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的同时,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电子招标文件、其他技术文件等资料。

2、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通过交易中心网站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3月69:00时,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说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2、开标时间:201936日10:0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6开标室。

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办理进场和报名手续,否则后果自负。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达后的1小时内为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人须在规定解密时间内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机构业务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六、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1.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20 万元,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192月2日17:00时至20193月6日9:00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本次招标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有关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利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1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318

联系人:刘工

联系人:刘工

电话: ***

电话:

 

传真:

 

201922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水务局、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没有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七、如我司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或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响应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能力条件(资质、营业执照等证书名称、等级、编号,人员、业绩)、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报价清单、施工方案等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等资料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牵头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成员方,若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企业公章:

              

附件2: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施工方、勘察设计方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牵头方。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协调和工程价款支付等工作。

4、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5、联合体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        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为联合体牵头方,负责设计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具体按合同要求。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承诺书

 

致广州市珠江堤防管理处:

我公司参与                    的投标,郑重承诺如下:

若我公司中标,将在合同签订前按照工程需要配备管理和施工技术人员并向业主递交《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组成表》,其内容准确、真实,且不低于下表所列最低要求。

如我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自愿放弃本项目的中标资格。

若因人员不足或人员素质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时,我方将无条件按照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更换或增加相关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架构人员最低配置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

 

2

技术负责人

水利类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1

 

3

机电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

需取得相关的职称证或注册证

2

 

4

专职安全员

与招标公告要求一致

1

 

5

资料员

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

2

 

6

施工员

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

4

 

7

质检员

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

2

 

8

安全员

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

2

 

9

材料员

取得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上岗证书

2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单位名称(含联合体各方):(盖公章)

 

日期:二〇一九年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作出承诺。




附件:
珠江西航道大坦沙岛招标公告(上网).doc

_20190202165457.GZZF

电子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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