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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区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经由汕头市·金平区备案。招标人为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区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汕头市金平区

    2.工程规模:本次招标工程规模为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第一区段)包括:玉港河、月浦社区厅前-沙坪排水沟、沟南社区南干渠、前溪河(南门支渠)、月浦大排渠、陇头关沟渠共6处污染水体,水体长度约14.83公里,面积约0.194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控源截污工程、内源治理工程、生态修复工程、开源补水工程、堤岸带修复绿化工程等,以及附属配套建设3个污水提升泵站、1个一体化污水处理站、2处补水泵站、1处一体化污水处理站、1处污泥机械搅拌干化场(临时)等设施,项目工程费用47231.08 *** 万元。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A4405000001000329001001
金平区14处污染水体整治项目(区段一)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包括项目的详细勘察、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专家咨询和评审工作、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竣工图编制、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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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 *** 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或以上设计资质。 (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勘察方)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 *** 或以上勘察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必须是本单位(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注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 (2)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或给排水等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二、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前期资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汕头建筑信息网公布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3楼)。 2、交标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扫描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回执》(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投标须知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 *** 17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汕头市黄河路37号御景大厦3楼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领取地点:汕头建筑信息网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4楼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89号燕侨大厦1307、1308房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胡怀进
联 系 人:
陈华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5433901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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