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江津区项目编码:AA2019004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投[2019]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污水处理厂改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2.2建设地点:江津区中山镇。

2.3项目概况:

2.3.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江津区中山镇污水处理厂因污水处理工艺陈旧,导致出水水质不能稳定达标排放,需进行技术改造后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技改后总处理规模1000m³/d,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 *** B标准。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的项目建设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并对进水水质、施工环境等项目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合理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2.3.2污水处理厂建设基本情况、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详见下表: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现处理规模(m3/d

现处理工艺

原设计出水标准

改建规模(m3/d

拟改建后工艺

改建后出水标准

范围及围合形式

备注(交通情况、现有用电负荷及水源情况)

1

江津区中山镇污水处理厂

1000

高效厌氧+短程硝化+人工快渗

***

B

1000

A20+混凝沉淀

***

B

有围墙

车辆进厂需通过古镇景区大门,大门内为青石板路面,厂区位于游客中心背后,进场道路宽5米,限高3.5米,公变-380V,正常运行设备负荷10KW,有自来水。

2--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要求表

序号

污水处理厂名称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规模(m³/d

临时排放设施处理方式

临时排放设施出水标准

一体化设备放置面积

临时排放设施运行期(一体化设备租赁期)

临时排放设施运营主体

1

江津区中山镇污水处理厂

500

一体化设备

*** B

原厂内闲置地块

210日历天

原运营单位负责运营

2.4项目周期

2.4.1建设总工期210日历天。其中:

1)设计工期:6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

注:招标人按随本招标文件一同发布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编制大纲(修订)》原则、标准对施工图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中标人应立即组织进场施工,招标人对施工图的修改意见应在中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版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中标人应在3个工作日修改完善反馈,并确保在本项目EPC合同签订后90日内完成第三方审图单位的施工图审查。

2)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工程完工并达到清水联动调试条件。

2.4.2调试期限

1)清水联动调试:合同签订之日起220日历天内完成清水联动调试并验收合格。

2)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合同签订之日起280日历天内完成污水处理厂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

2.4.3 临时排放设施建设、调试及设备租赁期

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一体化设备临时排放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调试,并达到一体化设备临时排放设施运行的质量标准。

2)一体化设备租赁期:暂定210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设备租赁期。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中标的总承包单位参考项目基本情况或可行性研究报告、设备及安装调试清单等资料,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含所有材料、设施、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包含全部土建及安装工程、管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风貌建设工程、环境绿化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原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拆除、转运、处置,利旧建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修缮、维修等)、临时排放设施设计建设及调试、全系统达标排放调试直至环保验收等专项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的污水处理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以及招标人要求增加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管控和负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③条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 *** 及以上资质(具备4个设计资质中任一个即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专业承包资质: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实行报名,招标文件、招标补遗文件、施工图等全部招标资料,由投标人自2019130日起在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jjqjyzx.cn)自行下载。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招标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22714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重庆市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几江街道塔坪路219号祥瑞步行街津华大厦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重庆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址:重庆两江新区星光五路2号土星商务中心C16

     人:陈女士

       话: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福康路27号龙湖源著南区2126

     人:邝女士

       话:638   

       真:

2019 1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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