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场编号:20192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州市公安局DNA实验室建设项目 已由 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高发改综【2018】87号 文件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 高州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是 省公安厅+地方财政+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DNA实验室建筑面积约890平方米。按照实验室功能特点、建设规范和建设标准等进行标准化建设和配套建设。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排水、电气、空调与通风(净化空调系统)、弱电系统(空调控制系统、网络系统、门禁系统)、实验台柜(含通风柜)等。本项目预算建安费为5761359.62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定为  1  个施工合同,计划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含 *** )  资质 ,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②具有实验室设备经营、实验室家具销售、医疗用品及器材零售的范围,三种相关经营范围中具有其中任意一种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 建筑工程 *** 以上(含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 *** 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 注册建造师)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

(2)联合体投标时,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需明确和承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并代表联合体各成员承担项目在各环节的分工、责权、连带责任。

(3)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2019131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 500 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221900分,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项目经理作为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出席开标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高州市公安局   

地    址:高州市中山路39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高凉中路26号名富广场二栋801房

  人:徐先生     电话 ***

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

 2019131

作者:茂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