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 |
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 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2018〕1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30936.52㎡,按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要求,新建办学规模为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一所(27班小学,18班中学)。计划总建筑面积23581.5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8438.05㎡,地下建筑面积5143.47㎡。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运动场、地下室及室内外给排水、电力电气、消防、人防、海绵城市等附属配套设施。 |
2.2 招标范围: (1)勘察招标范围:完成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土壤氡检测等,并通过勘察前置审查(中标单位配合招标人完成专项审查工作),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地质勘察规范标准要求的工程勘察报告(工程勘察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勘报告、详勘报告、基坑专项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及相关后续服务等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设计部分招标范围:完成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基坑支护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人防、强弱电、暖通、智能化、二次装修、绿化景观、总图(总图设计包括园区道路、园区绿化景观、园区给排水系统、园区消防系统等)、园区竖向设计以及综合管网设计(即园区水、电、暖、消防系统图)、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等,并完成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咨询工作以及总图所涉及的规划完善及协调工作内容。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配合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施工图审图机构审查及调整、配合甲方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本项目规定的系数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调整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
本项目规定的各阶段工作量比例为:方案设计20%、初步设计30%、施工图设计50%。
说明: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可能会涉及二次装饰装修设计(即:装饰装修深化设计),若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须进行二次装饰装修设计(即:装饰装修深化设计)的,招标人按工程实际直接委托给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二次装饰装修设计(即:装饰装修深化设计的)设计费不含在本次招标范围所涵盖的设计费中;二次装饰装修设计(即:装饰装修深化设计)的设计费以审定的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二次装饰装修的建安工程费为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并结合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招标文件、西山区城中村改造26号片区配套45班九年一贯制学校建设项目中标的浮动幅度值及合同中约定方式进行结算。
(3)施工部分招标范围: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强弱电等工程,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为准。 |
2.3 总投资:11434.96万元 |
招标规模:11434.96万元 |
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100% |
2.5 项目实施地点:西山区城中村26号片区H地块 |
2.6 项目实施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7 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2.8.1质量标准:符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其中:
(1)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编制标准》(CECS99:9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0年版)等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规范,确保测量、记录、取样和试验成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并对提交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勘察成果必须满足本项目工程设计及施工的要求;出具相应的勘察成果文件,且勘察成果文件须达到国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备案。
(2)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及国家、地方现行的规划设计标准、材料使用、环保、防火、节能、绿色建筑等标准及规范。确保本项目方案设计通过相关部门的报批报建、初步设计通过相关部门审批、施工图通过审图机构审批、其他专项设计审查等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3)施工部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及国家、地方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2.8.2 风险提示:
若本项目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不能按时拨付或拨付不到位,则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分期分次支付经审计的所有工程款项(因招标人在结算时资金不到位造成的支付延误等情况甲方可支付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比例有政府文件的按文件处理,没有政府文件的由中标人和招标人共同协商处理,具体约定以最终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无效投标处理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3.4 其他:3.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 *** 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的单位。
②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 ***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服务能力的单位。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的单位。
注: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上述①、②、③所述的资质要求。
3.4.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三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投标人须提供联合体双方(或三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
3.4.4项目组成员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具备工程师资格,并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国家 *** 注册建筑师或国家 *** 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2015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设计负责人,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国家 *** 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5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且业绩证明要体现项目经理,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为勘察单位本单位人员,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本单位人员,施工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本单位人员,且拟派往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管理机构配置:项目组人员配备合理,并能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其中: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中须配备至少(含)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4.5企业业绩要求:
(1)勘察业绩:自2015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勘察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2)设计业绩:自2015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设计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施工业绩:自2015年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不得少于1个(含1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勘察业绩由勘察单位提供,设计业绩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由施工单位提供,否则不予认可。
3.4.6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5年~2017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
3.4.7信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8省外企业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1:31 至 ***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0: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锦绣大街1号综合服务楼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西山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昆明晨晟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昆明市西山区春雨路西山区城投商务楼19楼 | 招标代理地址:昆明市世博路16号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B座1单 *** 层 |
招标联系人:杨继莲、李瑞 | 招标代理联系人:黄秋双、曹然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西山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局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