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资格预审)

 

一、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置业有限公司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已经由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已落实。现对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兴富路以东、通沪大道以南、紫琅湖以西。

2、工程规模:含会议中心、展览中心及相关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8.3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其中:展览区地上建筑面积约3.3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万平方米;会议区地上建筑面积约5.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6月~20198月,总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要求:合格。

四、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智能化等,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原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2、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为准)。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是否有在建工程以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投标系统及网站公告为准。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8、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企业的正式员工(需提供与本投标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9、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自20151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除住宅楼、写字楼、厂房)智能化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或具体智能化合同额,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如投标人为分包人且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投标人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或具体智能化合同额,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10、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详细的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要求见附表。

七、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和网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报名时间为2019125日~2019131日。凡对本工程有意愿的,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报名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本项目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软件编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料审查文件。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投标申请人自负。

特别提醒:

1)“已经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ggzyjy.ntzw.gov.cn)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进行网上报名。”

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开发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关于做好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网页链接(http://ggzyjy.ntzw.gov.cn/gywm/009001/20171222/853a0274-ece3-4b72-9426-2cb1c6334b9c.html

2)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进入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在网页左侧“主体登录”,选择点击“项目响应方登录”。

3)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项目响应方登录”界面下方手册下载,并按照要求安装相应驱动等相关文件。

4)请投标人及时关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关于南通市CA驱动、招投标软件更新升级的通知》详见链接(http://ggzyjy.ntzw.gov.cn/gywm/009001/20180111/43224e4f-5412-42a5-96c6-fc6f7708026a.html

5)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的服务人员联系,他们会根据投标人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徐卫星)、 *** (陈彬)

八、资格预审时间及要求: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218930分。

2、资格预审须提供的资料:

(一)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规定的材料;

(二)资格预审文件完整版由投标申请人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

九、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

1、确定合格投标人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全部入围。

2、招标人可能会在资格审查阶段对报名单位进行考察、对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考察约谈,考察、约谈内容将作为确定合格投标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招标人、监管部门等组成考察和约谈小组,对投标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业务能力等进行了解。投标申请人情况、施工业绩、信誉、现场施工管理等考察情况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约谈情况将作为评审依据,确定最终合格投标人。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做好准备,如未按通知要求完成考察、约谈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则视为投标申请人放弃本项目的资格预审,招标人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将保留取消其入围资格的权利。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将企业资质证书、业绩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投标人应确保上传的扫描件清晰可辨,上传成功后请投标人自行打开检查是否清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可能导致的资格评审不通过

十、本项目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否则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相关主管部门。

十一、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方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兴富路、通沪大道路口东南角。中央创新区指挥部

地址

南通市港闸区江海大道817号江海财富大厦A704-2办公室

联系人

尹工

联系人

陶兰

电话

***

电话

传真

 

传真

0513- 68002662

                                   2019125


附件一:          

评标、定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其他材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开标现场要求:

1、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各投标人须将“能正确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CA加密锁”带至开标现场,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必须当场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必须当场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一、评标程序

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技术标评标(暗标、远程评标)(10分)

本工程技术标采用暗标,技术标文件无需制作封面,技术标中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人员名称、页眉页脚、页码、水印、业绩或其他任何可以识别投标单位的标记,技术标投标文件字体除图表外统一为仿宋_GB2312,字体大小统一为小四号字体。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违反招标文件暗标要求的,投标文件技术评审不通过,按无效标处理。

技术标的评标(总分10分):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施工方法正确,施工措施得当,技术方案科学,人员、材料、机械等安排合理,满足本工程施工的各项要求。施工组织设计按下表要求进行评审:

项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分值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0.7-1

2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0.7-1

3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0.35-0.5

4

新技术、新工艺应用;

0.35-0.5

5

针对安全防护、智慧运营、数据驱动、双线(线上线下)会展及健康会展五大方面的智慧会展方案,提供整体规划思路;

0.7-1

6

针对智慧会展统一数据平台建设的优化方案;

0.7-1

7

针对智慧会展地理信息服务平台的优化方案;

0.7-1

8

针对智慧会展设备统一管理平台的优化方案;

0.7-1

9

针对智慧会展统一安全保障平台的优化方案;

0.35-0.5

10

针对智慧会展多媒体统一服务平台的优化方案;

0.35-0.5

11

针对智慧会展大数据可视化、大数据分析及数据联动应用的优化方案;

0.7-1

12

其他优化建议及功能提升方案。

0.7-1

注:

1)对于上述评审因素,投标人未提供者不得分。

2由技术标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单独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3)如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低于7分(如存在漏项、不全面、明显不合理等情况),技术标视为不通过,不再参与后续评审。

4)上述5-12项目属于方案优化及功能提升,投标所提方案优化及功能提升建议不得造成招标人总造价增加及功能降低,所需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一旦中标投标所提的优化建议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实施。

三、商务标评审(90分)

(一)项目负责人业绩(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51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4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除住宅楼、写字楼、厂房)智能化工程,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多得1分。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或具体智能化合同额,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如投标人为分包人且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投标人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或具体智能化合同额,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二)奖项(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建的工程获得“鲁班奖”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1分。

注:①获奖工程有效期是指从发证或发文之日起算,若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以发文时间为准;“鲁班奖”有效期三年;

②“鲁班奖”颁布机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中国建筑业协会;

③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意见)、获奖证明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如前述四项证明材料均无法证明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参加项目,则须提供建设单位的证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或签字,否则不予认可。

(三)商务报价88分)

本工程设置AB两种评标办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随机抽取一种方法作为本次招标的评审标准。

评标方法A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取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评标价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87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0.9分,每下浮1%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评标办法B

1)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取算术平均值;若4≤有效投标文件≤6家时,去掉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评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0.88×Q2

Q2=1-Q1, 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基准价只计算一次(算术计算错误除外),在后续评审中不论何种原因均不做调整。

2)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87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1%0.9分,每下浮1%0.6分(不足1%时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确定中标人及中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最高得分者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最高总得分有相同时,则按下列办法确定:

1、若投标报价不同,则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

2、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采取招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五、评标结束后,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A和方法B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六、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考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业绩项目项目负责人不能常驻现场、项目负责人能力不足、项目负责人业绩质量较差、投标人在招标人其他项目中出现履约情况较差等情况,招标人保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的权利。

七、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二:

 

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人: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9   

 


一、总则

1、鉴于南通市中央创新区科创置业有限公司作为拟建的南通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详见招标公告。

4、本工程不得转包及违法分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体要求见招标公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表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7、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详见招标公告。

 

四、利益冲突

15、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5.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5.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5.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五、申请书递交

16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须于20192180930分前网上递交,逾期的资格预审申请资料将被拒绝。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法: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企业CA证书直接报名和下载资格审查文件,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过程。申请人资格审查文件需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和会员系统网页内进行递交。如未按本公告要求编制、递交电子资格审查文件,将可能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原件的扫描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应清楚地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18、投标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上传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表1)及附件一中所需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9、资格预审申请书不予退还,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20、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正本份、副本份待开标后由中标单位补提交。

 

六、通知和确认

21、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2、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2.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2.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4、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件

26、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7、附表2《诚信承诺书》

 


附表1: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

条件或说明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 *** (换证前,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按原承包范围承接工程)

企业资质证书

3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具备安全产生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机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

5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

具有有效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且不得为本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企业的有效劳动合同

7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8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自20151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验收日期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价35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除住宅楼、写字楼、厂房)智能化工程。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或具体智能化合同额,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必须经过工程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如投标人为分包人且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投标人,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投标人的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单(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盖章),如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体现项目为智能化项目或具体智能化合同额,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否则不予认可。

9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

企业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及执业注册信息录入《信用手册》。

《信用手册》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规定,2014731日起建筑业企业原持有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将停止在南通市区招标平台使用,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市建设局驻行政审批窗口申领新证,并申请信用核查

10

企业诚信承诺

企业诚信承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特别提醒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上传成功后请投标人自行打开检查是否清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可能导致的资格评审不通过

 


附表2

诚信承诺书

我方参加你方的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现我方法定代表人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                 未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2)、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保证自投标之日起至工程结束(若中标),非因不可抗力影响,不更换项目负责人。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在公示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江苏省建设厅“苏建规字(20171号”《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第十条第五款的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无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中标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招标投标监管机构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4、我方严格执行《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防治办法》(苏建监[2004]272号),在江苏省内无因该办法第六条列举且被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在有效期内的处罚决定事项的承包人的不当行为。

5、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没有弄虚作假。

6、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7、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方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规定进行投诉,否则,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8、我方保证:如中标,确保在公示结束后十天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保证金并签订施工合同,签订合同后十天内进场施工,并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如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未完成施工任务,即可认为我方施工组织不力。

9、我方保证:如中标,确保在公示结束后十天内我方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来参加你方法人约谈。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参加法人约谈,即可认为我方主动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同意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我方主动放弃今后二十四个月内参与你方投标或竞价的资格。

 

投标申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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