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茅畈小桥危桥重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茅畈小桥危桥重建工程招标已由玉交字[2018]17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省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江西省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茅畈小桥危桥重建工程
建设地点: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
工程概况:桥梁全长14.44米,宽6米。
招标范围: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工程设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个月;
工程投资:约54.2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9 年1月 25日至 2019 年2月1日凭其数字证书 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对该项目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进行调查。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2月21日09:30,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开标现场。
5.3 逾期到达或者未到达的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上饶兴审建设工程审计事务所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 ***
8、公告审核
招标章位:玉山县双明镇窑山村村民委员会
(章)
法定代表人:
2019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章)
法定代表人:
2019年 月 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19年 月 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章)
经办人:
负责人:
2019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