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进场编号:20190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G325线茂南公馆圩至艾屋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交审函[2018]915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茂名市交通运输局以茂交基[2018]3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解决,出资比例为按相应比例,招标人为茂名市茂南公路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境内,路线总体呈东往西走向,起点桩号为K423+187,位于公馆圩,途经下枫林垌、横山村、勒古窝,终点位艾屋村,桩号为K427+909,路线全长4.722 公里,道路路面现状为水泥混凝土路面,改造完成为沥青混凝土路面,采用 *** 公路双向四车道技术标准,在现有公路路基基础上进行路面改造,全线共有桥梁3座,其中,中桥2座,小桥1 座,本次改造工程对全线桥梁进行更换桥台搭板和伸缩缝,全线涵洞9道,全部清淤利用,本项目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25169176元(以上为暂定工程概况,实际施工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核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合同段,计划施工工期为6个月。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成功完成 *** 公路(或以上等级)的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至少1个标段(其中有1个标段里程4km(或以上)),且累计里程16km(或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出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潜在投标人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即可直接参与投标。凡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登陆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15.22.157/mmzbt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后收取,收取后不退。
4.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登陆“建设工程答疑系统”(登陆口在门户网站左侧栏目)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2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茂名市油城十路金源盛世1、2号楼三层)。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15.22.157/mmzbtb/)上发布。
7. 其他
投标人递交了投标保证金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应当最迟于开标前一天书面函告招标人。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茂名市茂南公路局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新福四路8号大院 电 话: 联 系 人:谭工 | 招标代理: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茂名分公司地址:茂名市文明北路333号大院2号第二层1号房 电 话:、 *** 传 真: 联 系 人:李工 |
2019年1月23日
1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2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3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4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