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州工业园区龙达(一期)标准厂房工程项目


答疑纪要(一)


    福建龙州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编号E3508020801100057001福建龙州工业园区龙达(一期)标准厂房工程项目项目招标答疑纪要(一)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各标段招标控制价<0.3亿元,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时按照招标文件第61页第2.2条(1)的规定,从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计算取值范围(详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2项)内的所有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0家入围。随机抽取方式和程序(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3项)按招标控制价小于0.3亿元的处理方法执行。各标段分别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及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单。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17页“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0项“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形式”中“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确认。③投标2个标段只须提交1份投标保证金。”更改为“②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4项规定,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③投标人以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通过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保证金服务平台购买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以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管理系统显示结果为准,投标人可不必单独提交担保保函原件给招标人。④投标2个标段只须提交1份投标保证金。”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86-91页“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


1、“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中“⑴ 本工程施工……签章确定,结算单价不下浮。更改为⑴ 本工程施工……签章确定,结算单价按签证材料价格与编制招标控制价的材料价格差进行调整,只计价差和税金,不下浮。


2、“12.1合同价格形式”中:“3.1更改材料品牌时,材料差价调整……费用,应按投标下浮率下浮。”更改为3.1更改材料品牌时,材料差价调整……费用,不下浮。


3、“3.2现场签证”中“②单项综合单价……价格属于含税包干价,不下浮,不计取税金和其它费用。”更改为②单项综合单价……价格属于包干价,仅计取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下浮。


四、本项目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更改为25832472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124954元、暂估价为1420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第一标段招标控制价文件以本次答疑纪要重新发布的为准(第一标段《影响质量安全的主要构件(招标文件专用表P59条款号6.1.1、6.1.2、6.1.4相对应的内容表)》表中各项目编码、名称等以第一次发布的为准,价格应以本次重新发布的控制价文件中的相应项目的价格为准)。


本项目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更改为27761403元,其中暂列金额为1208388元、暂估价为1420000元,甲供材料费0元。第二标段招标控制价文件以本次答疑纪要重新发布的为准(第二标段《影响质量安全的主要构件(招标文件专用表P59条款号6.1.1、6.1.2、6.1.4相对应的内容表)》表中各项目编码、名称等以第一次发布的为准,价格应以本次重新发布的控制价文件中的相应项目的价格为准)。


五、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 *** 8:00:00,投标保函原件及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提交的时间更改为 *** 9:00:00前。


六、投标人如需要本项目书面答疑纪要,请向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索取(联系电话龙岩市新罗区石锣鼓北巷1号4层)。本答疑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之一,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抵触以本纪要为准。


 


招标人:福建龙州工业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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