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病医院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病医院二期扩建工程(第三次)已由重庆市酉阳县发改委以酉阳发改投[2015]12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病医院,资金性质: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酉阳自治县桃花源镇城南石马槽。
2.2 建设内容和规模:边坡整治、室外环境两部分。边坡整治包含锚杆挡墙、毛石混凝土及浆砌片石堡坎。室外环境生化池、道路铺贴、绿化。项目总投资约667.96万元。
2.3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图及图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详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若市外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按渝建发 [2016]22号文件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要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1 月 14 日起,在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yggzy.com)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限价、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事宜。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10时00分,地点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和《酉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精神病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酉阳县桃花源大道南路38号 | 地 址 | 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东段98号2幢10-12号 |
联系人 | 周老师 | 联系人 | 钟老师 |
电 话 | 75582673 | 电 话 | 02360391733 |
传 真 | 75582673 | 传 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