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 至 ***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898001001

招标编号: QXAQXC11900081

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清溪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

工程地址:东莞市清溪镇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10767154.93元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清溪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包含新寓街排渠污水管、二坑水KA段污水管、二坑水KB段污水管、二坑水KC段污水管、二坑水KD段污水管、二坑水KE段污水管、二坑水KG段污水管、二坑水KH段污水管、长山头LA段污水管、长山头LC段污水管、长山头LD段污水管、长山头LE段污水管等,新建污水管道DN300至DN800,最大排水管径为DN2100,道路修复总面积约2000平方米等,总投资约1076万元。

发包范围:清溪镇入河排污口整治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不限于:管网工程:含挖沟槽土方、管道垫层、铺设钢管、塑料管、顶管、砌筑井、混凝土井、现浇构件钢筋、防火堵洞、孔洞封堵、截流井、混凝土沉泥井、检查井等;道路修复及其他工程:含拆除路面、拆除基层、拆除侧、平(缘)石、水泥混凝土路面、沥青混凝土路面等;其他现状保护及修复工程:含铺设电缆保护管、给水管保护管、砌筑渠道、混凝土渠道、拆除破渠、河堤破挖及修复等。 注: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并必须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结算时不作调整(设计变更、增减工程除外)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临时(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公告第3.2.5项的要求;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壹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 6、拟投入本工程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 至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09时30分  开标室(11)

【第一阶段】开标时间: *** 09时30分

【第一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11)

【第二阶段】开标时间: *** 0日10时00分

【第二阶段】开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5)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 08时38分至 *** 09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图纸费:0.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连文萱   *** 1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东路222号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廖伟晖   *** 3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401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2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3、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 4、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 5、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6、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或“限制投标”状态。 7、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9、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3.4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电话 *** 3;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樟木头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 *** 7;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电话 *** 6;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9、外省 *** 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0、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11、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招标附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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