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工程已由辽宁省农业工程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以《关于对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试点县建设项目使用方案变更情况核查的通知》辽农工字[2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性资金100%,招标人为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台安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工程
2.2 建设地点:台安县桑林镇
2.3 招标范围:围栏工程、沟渠疏通及苗木栽植等工程
2.4 合同估算价:809万元人民币
2.5 工期要求:2019年5月1日开工至2019年11月30日竣工,计划工期213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无异常;
3.2 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3.5 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证的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BBB级及以上信用报告;
3.6 委托代理人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或在台安县人民法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7日至2019年1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持以下相关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若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若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16万元。
5.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应附于投标文件中。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8日10时00分,地点为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台安县梅园写字楼会展中心一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台安县政府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台安县桑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台安县桑林镇中心街20号
联 系 人:高贤敏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
邮 编:114009
联 系 人:张秀茹、陈金龙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lnbzzbb@126.com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营业部
账 号:213311601018170125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