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
项目名称 | 天禄湖花园工程 | 项目编号 | 3212041710090101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25F住宅9幢,16F住宅12幢,12F住宅2幢,2幢2F的配套公建及配电间7个;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东侧、药城大道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 17:00 | 公告结束时间 | *** 17:0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 3212041710090101-BD-001 | 天禄湖花园工程施工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地下室人防、基坑围护、桩基、电梯、雨污水管网、小区道路、景观绿化、安防智能化、配电房土建等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 | 15000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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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建筑工程 ***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本工程项目规模以如下描述为准: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25F住宅4幢,24F住宅5幢,16F住宅12幢,12F住宅2幢,2幢2F的配套公建及配电间5个;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本项目实行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约 谈;
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项目经理 ***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地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地下室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余款一次性付清(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付款中的合同价为扣除甲供材等的价格,该工程所涉款项招标人均不支付利息。
7、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
8、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投标人须为2018-2019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类 Ⅰ 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含增补名录);
10、中标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时不可以更换,且需跟班施工,招标人将会进行考勤。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7:00至 *** 17:00,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7:00至 *** 17: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附件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件大小 | 查看 | 1 | 天禄湖资格预审文件发.pdf | 555 | 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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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泰州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址 |
| 地址 | 泰州市高新区华诚大厦B塔6楼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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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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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人 | 肖红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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