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名称

天禄湖花园工程

项目编号

3212041710090101

招标人名称

泰州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泰州医药高新区发改委

资金来源

自筹

项目规模

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25F住宅9幢,16F住宅12幢,12F住宅2幢,2幢2F的配套公建及配电间7个;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建设地点

泰州市医药高新区海陵南路东侧、药城大道北侧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

公告开始时间

*** 17:00

公告结束时间

*** 17:00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本 标 段计划工期

3212041710090101-BD-001

天禄湖花园工程施工项目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土建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包括土建、水电安装、消防、暖通、地下室人防、基坑围护、桩基、电梯、雨污水管网、小区道路、景观绿化、安防智能化、配电房土建等工程量清单中载明的全部内容。

150000.00

***

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 ***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1、本工程项目规模以如下描述为准:本项目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包括25F住宅4幢,24F住宅5幢,16F住宅12幢,12F住宅2幢,2幢2F的配套公建及配电间5个;地下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 2、本项目实行法定代表人约谈制度,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约 谈; 3、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投标人项目经理 *** 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地上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及以上且地下室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小区工程施工项目,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竣工验收证明需由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共同盖章认可;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建筑面积最小者为准。);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二年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年后,余款一次性付清(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付款中的合同价为扣除甲供材等的价格,该工程所涉款项招标人均不支付利息。 7、省外企业及项目经理必须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省资格核验; 8、泰州市外企业需提供《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9、投标人须为2018-2019年度泰州市市级政府投资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类 Ⅰ 组预选承包商名录库中的企业(含增补名录); 10、中标项目负责人现场施工时不可以更换,且需跟班施工,招标人将会进行考勤。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17:00至 *** 17:00,从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会员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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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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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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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州市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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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高新区华诚大厦B塔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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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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