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社塘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社塘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期)嘉发改投资(2018185批准建设,以嘉招核【201835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自筹,招标人为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禾县金沙坪棚户区改造社塘点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期)

2.2  建设地点:嘉禾县龙潭镇社塘村

2.3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4 招标概算价:人民币叁佰伍拾壹万贰仟伍佰贰拾陆元壹角伍分(¥3512526.15元);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招标范围:  小区内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道路长1700米,宽5米,给排水管网长2745.6米,道路照明,高低压配电,土方挡墙工程,园林绿化工程900平方米,停车场等建设 ;本工程按业主提供的图纸要求参照招标内容进行施工,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工程量通过审计后结算工程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最低配备标准须满足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20186-201811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7]3和郴建发[2018]55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4.3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数量在9家(含9家)以内时,确定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当投标人数量超过9家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招标人公开随机抽取9家入围单位。

4.4抽取9家单位入围方式:以投标文件递交顺序号为投标人对应的自身号码,放入相应数量的号码球,由招标人代表依次抽取9家入围号码,对应的9家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116 17:00。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 2018 1228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由投标人自行在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金支付招标文件费。

7. 澄清答疑

7.1 澄清答疑采用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发布。

7.2 投标人应自行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 czggzy.czs.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补遗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1171000,地点为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郴州国际会展中心附近)3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70室第七开标室。

8.2  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版文件提交,开标现场U盘备用

8.3  按郴建发[2017]53 号文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zggzy.czs.gov.cn/》同时发布。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行政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嘉禾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禾县龙潭镇人民政府

  址:嘉禾县

联系人:李惠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郴州卓远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驻郴地址:郴州市五岭大道府前华厦1栋四楼

    话:龙虎

电子邮箱:25801337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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