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 至 *** 。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 E4419000748000758001001

招标编号: TXATXC11800118

建设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

工程名称:塘厦镇沿河路交通优化工程

工程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厦社区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投资金额:4177883.75元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对沿河路进行交通优化,其中:1、将东兴大道北路口至塘厦中心广场段路面、人行道、路缘石破损部分进行修复。2、在广深铁路桥西侧塘龙东路与宏业南路、塘天北路路口设提示交通拥堵、分时段禁止货车驶入标牌并增设交通监控及智能信号灯控制系统进行控制,两路口采用同一套控制系统。3、对振华街、塘新街、兴业街进行交通标志、标线优化,分流沿河路往塘龙东路车流量;在振华街与 S358 交叉口位置设置禁止挂车、半挂车驶入振华街、兴业街标志牌。4、将翻身街、解放街及两条无名交通优化为单向行驶,并规范车辆停放位置。 5、将塘新街行车方向由南往北改为由北往南,将振华街、兴业街进行交通标志、标线优化,分流往塘龙东路方向车流量,将 S358 与振华街、沿河路路口信号灯升级为智能信号灯。6、对塘厦立交路口进行标志、标线优化,并将原南侧公交站拆分为两处,原公交站位置仅作为镇内公交停靠站,在塘厦中心广场附近新建公交站台作为镇际公交停靠站。新建排水管最大管径DN300

发包范围:塘厦镇沿河路交通优化工程(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门岗土建装饰工程(挖填基坑土方,钻孔灌注桩,门窗安装,屋面防水,砌墙,内外墙抹灰等);2、道路工程(挖填沟槽土方,拆除现状铁皮房、路面、人行道、绿化带、路缘石、栏杆、卷闸门及公安局门口牌徽等,破板修复,迁移乔木,安砌路缘石,铺设道路、人行道,护栏及基础,公交车候车亭等);3、交通工程(增设车行信号灯及电子监控,示警桩,标志牌拆除重建,清除标线,新标标线等);4、排水工程(挖填沟槽土方,管道的采购及敷设,拆除并恢复水泥砼路缘石,拆除并恢复路面,废除现状雨水口,新建双篦式雨水口。砖砌检查井,现状检查井抬升等);5、绿化工程 (行道树,苗木栽植,铺种草皮等(绿化养护期为 6 个月))。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本工程招标图纸。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或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临时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分等级或小型项目负责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4.根据《关于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 *** (含 *** 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5. *** 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或临时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公路与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 6.拟投入本工程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开展取得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东建市〔2014〕9号)的要求。)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计划开工竣工日期: *** 至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15时00分  开标室(12)

投标会时间: *** 15时00分

投标会地点:开标室(1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 08时30分至 *** 15时0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图纸费:0元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华新连   *** 5

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701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沈天娥   *** 8

招标代理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国际商会大厦1605、1606室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保证金金额:8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施工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公示网址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5.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选用】 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9.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

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监督部门: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联系电话 *** 1; 招标单位:东莞市塘厦镇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联系人:华新连,联系电话 *** 5; 代理机构: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沈天娥,联系电话 *** 8。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1、是否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文件标识码不能重复)。2、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3、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过期。5、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6、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7、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8、注册建造师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9、外省 *** 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0、项目负责人的安考证是否满足招标要求。11、项目负责人、总监是否有在建项目被锁定。12、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13、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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